清遠根據清遠市市屬國有企業(yè)公開招聘有關規(guī)定,經過筆試、面試、體檢、考察等環(huán)節(jié),現對擬錄用人員予以公示。
公示時間為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8日。公示期間,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,可通過來訪、來電、來信等方式向清遠水務集團紀委反映(受理地點:清遠國資大樓305室;受理電話:0763-3363769;郵編:511500),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,反映人須提供真實姓名、聯系電話、家庭地址或工作單位,以示負責。清遠水務集團紀委對反映人信息嚴格保密,按規(guī)定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認真調查處理,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人反饋調查結果,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經核查影響錄用的,將取消擬錄用人員的錄用資格。
公示期滿,通過公示的人員由用人企業(yè)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分期分批辦理入職。
清遠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2日